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暂行条例》及2010-2011年度院内各立项课题进度安排,学院拟于2月26日至4 月7日期间,组织各课题结题申报鉴定工作(此前,学院曾于2012年5月组织了相关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及要求
请各课题负责人切实重视课题的结题工作,组织本课题组成员认真梳理研究活动,凝练课题主要成果,总结课题执行过程存在的问题,对课题成果开发或今后的后续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和思路。
二、申报程序及鉴定方式
1、请各课题负责人认真组织填写《国家教育行政学院2010-2011院内课题成果评审鉴定申报表》(已发个人邮箱)。已提交申请表及成果的负责人此次不再提交(名单附后)。
2、请将以上申报表打印件(一式2份)及成果原件交冯文宇处。同时,将电子版发keyan@naea.edu.cn.
3、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7日16:00。
4、学术委员会将对所有课题作出鉴定,其中,重点课题将通过成果交流会方式鉴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延迟申报
如课题需要延迟结项时间,请填写《国家教育行政学院2010-2011院内课题延期完成申请表》(请在学院内网下载),报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延期申请最长不超过6个月。同时,在结项之前,不能申报下一轮院内课题立项。
四、免于鉴定的条件
参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院内免于鉴定的课题应符合如下条件:
1、重点课题:应是已正式出版的专著或教材;或最终成果的主体部分被省(部)级教育行政部门采纳吸收并附有基本材料和证明;或在CSSCI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系列论文;或成果主体内容在《教育研究》杂志发表;或被《新华文摘》转载;或最终成果获得一级学会优秀科研成果一、二等奖;或成果已用于学院培训项目。
2、一般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应在CSSCI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最终成果的主体部分被司局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采纳吸收并附有基本材料和证明;或主体成果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转载;或被《新华文摘》转载;或主体成果获得一级学会优秀科研成果三等以上正式奖励;或获二级学会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或成果已用于学院培训项目。
3、所有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获奖论文,均应有课题的明确标识。
4、申请免于鉴定的课题,均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发表或转载原件。
5、是否免于鉴定,须经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核实,并由学术委员会审定。
附件:1、国家教育行政学院2010-2011院内课题成果评审鉴定申报表
2、国家教育行政学院2010-2011院内课题延期完成申请表
3、国家教育行政学院2010-2011年度立项课题名单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科研部
2014年 3月 月14日